通知公告
按照校(院)及生物所关于国有资产管理有关规定,经生物所资产管理领导小组鉴定,生物工程学部主任办公会讨论决定,同意报废生物所固定资产11件(详见附件)。现予以公示。
公示时间:2025年6月6日-2025年6月12日。
公示期间如有异议,请以书面形式向生物工程学部纪委反映。
联 系 人:李大海
联系电话:0531-82605515
附件:2025年生物所申请报废资产明细总表(网站公示).pdf (76.19 KB)